《规定》落地后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 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、
《规定》指出 ,滨水区域覆盖梅江 、黄塘河、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周溪河 、
掌上梅州讯近日 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
梅州日报记者 :江婵
通讯员 :梅自然宣
编辑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让市民出门见绿、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 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 ,据了解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 ,可调整指标 ,
《规定》明确,但不得降低景观生态功能及突破总规强制性内容 。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 ,推窗观山水 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 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硬化堤岸 ,天际线杂乱等问题 ,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,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 ,减少山体开挖。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 ,
《规定》还明确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 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,遮山挡景 、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 ,
